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

《真正的強政勵治》

城中熱話,買兇殺名人案,內地訊速拘捕疑犯,雖然未知有多訊速,但應在二個月內,昨天迅速一審結案。破案速度之快,疑犯認罪之速,實在是港警隊望塵莫及。

香港審案,要搜集證據,差不多要百份百證據確鏧才能成事,實行的是寧縱無枉,相信人性本善的法律;反觀內地實行的是只要有「合理懷疑」,就可將閣下抓往公安局審問一番,閣下即要自行證明「清白」,例如提供不在場證據,所以寃獄頻頻,亦給當權者極大權力,去將中國人「管一管」。

雖然迅速破案,但案中竟有二人死不認罪,案件亦竟可如期一審解決,看來不認罪是無效的了。如果是在港審案,不拖過一年半載才怪。如此,才是真正的強政勵治。

看來香港可將一些案件外判給內地審理,學習一下強政、勵治。

凡星 2009-07-23

2009年7月21日 星期二

《騙局,不一定源於無知》
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090721&sec_id=4104&subsec_id=11867&art_id=13011382

一個中港車牌18萬,商人只憑電話就乖乖奉上。
騙局往往是利用一些很吸引的獎品,去引誘你交出手上的金錢。政協委員一職,對已不愁衣食的成功商人來說,是非常吸引的,18萬,對他來說當然不是甚麼一回事,而有理由相信,他絕對明白一個「中港車牌」,不會值得18萬元。多出來的,不是賄款是甚麼?

一個充滿腐敗的政府,自然令人聯想到一班腐敗的官員,騙徒就是利用這一點,大膽地扮作中聯辦官員去欺騙港商。試問,如果掉過頭來,有一個騙徒扮特區官員,說希望邀請閣下出任委任的區議員,但隨即談及AM車牌,說只要給10萬就可以有了,你會被騙倒嗎?可能會。但即使知道,也未必敢做,因為香港有ICAC。

就是如此,這就是香港和內地的分別,起碼,暫時還好。

凡星 2009-07-21

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

《特府,就是欠那一點智慧》

早前津巴布韋皇后…不是,是總統夫人訪港掃貨,期間兩名記者拿著攝影機拍照,慘被夫人的保鑣們打到變豬頭。律政處經過連月,審理案件,先是將自由行的總統夫人當做親善大使,讓她行使外交豁免權免被檢控,引起爭議;昨天再指保鑣只是確保夫人及女兒安全,而且涉及武力很低,,檢控不符公眾利益,故不提出檢控。

基本上,鄙人絕對認同,無論控告總統夫人或是其保鑣,皆不乎合公眾利益。因為即使控告總統夫人,即使她乖乖的來港應訊,她所用的律師費,皆是出自津國的民脂民膏,香港人又怎會忍心該津國的人因為兩個外國記者被打,而生活更艱苦?這對港人的心理壓力很大很大,更被會被冠以「乞衣兜拿飯吃」的惡名。
至於其保鑣,更不用說了,不過是奉命行事,又,即使他們來港應訊,也不過是兩名窮苦人家,即使控告成功了,要入獄了,津國不會支助一分一毫之餘,他們又要與家鄉分別,此一「拆散人家庭」的罪名,又要港人分擔乎?所以不控告他們是正確的。

兩名記者只好嘆句倒霉。

雖然決定正確,但特府律政司的弱智解釋,就叫人不得不痛罵了。
總統夫人暫且不論,就只說那保鑣兩人。
甚麼叫確保母女兩人安全?不過是兩個拿著相機的記者,可以怎樣危害兩母女了?甚麼武力低就不需要檢控?

這個不檢控的解釋,實在是不可理解。

如果日後某某富豪被記者追訪,可否以「感覺被危害」為由,叫保鑣們毆打記者?如果只打幾拳,又會否被說是武力「很低」,所以不應該控告?

就連國際保鑣協會都來信港府反映,不要屈他們,保鑣只有「明顯」受到威脅才會出手的。即是,有人拿出武器來,或是揮拳等。

請特府換一換思維模式,不要再讓人貽笑大方了。

凡星 2009-07-16

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

《多少年了,還在摸石頭過河?》

看到新聞報導中的那個甚麼禁毒專員就火大。

毒品問題從來不是一朝一夕,港府從數十年前就開始與毒品問題打交道了,青年吸毒問題少說也有十年的「媒體歷史」,妳這個專員現在還說是「摸著石頭過河」?官員從來以為搬出如此一套官腔便可以蒙混過關,何不乾脆話著低估了問題的嚴重性?推出的校本驗毒計劃亦不知所謂,先在大埔推出是甚麼意思?青年吸毒問題最嚴重是屯門、天水圍等地區,看來政府是不想一開始便得到高吸毒率的數據,但這樣根本不能幫到青年人,推出計劃又不過只為「為做而做」。

再說,這個驗毒計劃又是一個家長式的指導,有問過青年人嗎?學校家長稍有懷疑便捉子女去驗毒,那是甚麼道理?抓犯嗎?我們應該關心年青人,不是動軋便說他們不可這樣、不可那樣,甚至是抓他們去驗尿!還說甚麼人權?自由?私隱?可悲復可悲。

上星期政府大力打擊毒販替曾特在立會的「全民抗毒」宣言造勢,看看會不像「全民抗疫」一樣,有頭威,無尾陣?

凡星 2009-07-13

2009年7月9日 星期四

《我們想走哪條路?》

社民連三子繼續衝擊香港議會文化…不對,是衝擊政治逃兵曾特首。

會議結束後,社民連三子當然早早被趕走了,曾特有感而發,利用同樣性曾的立會主席不知從那條議事規則批準的會後時間,在席上狠批社民連三子破壞議會文化,並問香港市民「想清楚是否想走這條路?」

作為香港七百萬人中的其中一個斯文才俊,我當然不想走上街抗爭、激進批評、打破固有秩序以迫當權者對話這條路。試問有誰不想和諧共處,利用有效機制自由地表達意見,讓當權者聽取民意後務實施政,平衡各方利益,作出適當的施政安排?

但是!

當我書面提出意見,政府不理不睬;
當我和平上街遊行以爭取政府注意,政府充耳不聞;
當我投票選出代表我聲音的人進入議會,曾主席開會時,時不時就趕他們出議會;
當議員代表我們發聲爭取2012普選時,最高首長竟說他們再爭取下去「不會有好結果」;

敢問,除了抗爭一途,我還有路選擇嗎?

有人說,普選不能解決所有問題。對!但沒有普選我們則完全不能解決問題。
當權者不由人民選出,領導人不知民間疾苦,只會導致官官相衛,繼而欺壓人民。

八百人的選委會,請你解散吧,請將一票還回我手。

我,還是想走一條斯文的路。

凡星 2009-07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