遊行,不遊行。
警察們上星期示範了一個公民抗爭的最高手段,先以遊行威脅,迫使高層與他們談判,而他們為表誠意,故先取消遊行。有人說他們遊行影響港府管治威信,但法理上他們也是打工仔,為自己爭取權益並無不妥,他們提出加慢減快亦看似合情合埋,導致士氣低落亦是人之常情。
但他們有一點錯極了。
他們以工作特殊自居,要求替自己增設一個薪酬架構,但又將自己的薪酬與政府文職人員相比。那你到底是要獨立的薪酬架構,還是要人工高於文職工作?
說到底,還不是認為自己高人一等,薪金不可以低過文職人員?但既然閣下工作性質特殊,工作性質不同,又何以比較薪酬?無怪乎文書主任們怒吼岐視。
我屋企無人做警察,朋友無人做警察,朋友的朋友都無人做警察。但我也知道,警察們這次行動,無非要錢。要錢也無不對,但可否不要自視過高,以為只有你辛苦?你有槍大晒麼?你體力勞動,人家腦力勞動;你有特殊強項,人家也有打字神功。
人人打工都有其長處,君不知長期坐在辦公室其實也是一種精神考驗?你有特殊我有特殊,你有難處我有難處。請放下身段,不要以為其他工作不辛苦。
爭取本無不妥,但你們嘛…質素不夠。
凡星 2009-06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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